交換禮物規定 500 元等值,但抽到的實體落差很大,這樣正常嗎?

前幾天去金典酒店參加他們辦的交換禮物活動 活動規則很清楚: 需要準備價值 500 元的禮物,並附上發票 我想先說,我可以接受抽到的禮物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畢竟交換禮物本來就有風險 但讓我覺得不舒服的是 我實際拿到的禮物,不論是數量、質感或整體感受 跟活動規定的「500 元等值交換」有明顯落差 就算有附發票 實體內容還是會讓人覺得比較像是「為了符合規定而湊的」 我並不是想指責送禮的人 只是覺得既然有訂金額與規則 主辦單位是不是也應該確保活動的公平性 想問大家,如果遇到這種狀況 你們會向主辦反映嗎? 還是會覺得算了當作經驗?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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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去玩 金典跟勤美的都有 我帶的禮物是水晶淨化組(金典買的)換到一個鍵帽小夜燈跟一個鑰匙圈 另一個禮物是一組innisfree綠茶保養組(面霜 洗面乳 精華還額外買面膜)(勤美買的)換到innisfree 的贈品甚至還把發票付在裡面 金額$1732 他的贈品是買滿$1500送的棉片淡斑組 當下馬上跟服務人員反應 這個商品是贈品價值沒有500元 服務人員居然說 當下發票確認金額有超過就可以了...我們當場大傻眼 同行友人帶香氛蠟燭去交換 換到已經拆開過的盲盒 到櫃檯反應也只是說不好意思下次會再更嚴謹一點 一整個超級失望明年不會再去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