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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小金額對方不賠償 直接說走調解

閒聊

車禍賠償金額的問題

大家好~在今年的9月20號 當時騎著腳踏車被後方四貼(不知道是不是這樣形容 反正對方是一家四口)的機車撞倒,傷勢為右手 右膝 左手挫傷,等初判表等阿等到現在可以開始談賠償的問題了(對方全責),但總支出

大家好 先前有po這篇文詢問大家賠償的金額怎麼算比較好~ 後續對方保險有賠償醫藥費這部分 跟對方告知完說會再討論 因為家裡長輩希望過年前可以把這件事處理好 所以這幾天有詢問對方結果如何 剩下的薪水$3800 褲子破損$750 藥品$700 總共$5250 請對方再賠償我 但剛剛對方說 老公(車主本人)說不接受這金額 叫我直接去走調解 我心情瞬間..有點小爆炸 是在想也沒有多少 這樣還要多走一趟程序 外加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車禍被撞 很多事情都是請教家人跟朋友 跟朋友討論完是希望我直接去提告過失傷害(6個月期限快到了) 怕到時候在調解委員會上對方會哭窮不賠 我自己也有點動搖 因為真的很生氣 但家人說會在幫我想辦法qq 也想詢問版上的各位有甚麼樣的提議或幫助可以告訴我 謝謝(土下座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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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檢察官起訴,讓法院判。 精神慰撫金按對方判刑的多少來計算,被判一個月3萬計算,對方不賠,你就不撤告!
不賠很正常吧 到最後就看法院判決阿!
準備一下調解要用的東西,尤其是費用發票與明細,對方有強制險應該可以理賠
先告再說
先告過失傷害
你的醫療可以用對方強制險 其他對方自己ㄍㄡˊ牛屎 自身有保險嗎 可以請他們處理
借串問一下 這種情況要保什麼才可以讓保險公司代為處理呢
嫌麻煩你就自己吞 其實對方就是賭你嫌麻煩啦 賭贏他免賠 賭輸正常賠 根本不會輸我幹嘛不賭
B8(已編輯)
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 剛剛有去派出所了 但警察有先詢問過我有沒有做調解 說如果真的提告了 沒先做調解 後面會再轉到調解那去排隊(因為看你是車禍小案件) 未來調解不成立可以再做提告 這樣 所以當下他有請我填轉介調解意願單 會轉到交通分隊查資料 再到區公所去 後來我有回去問他 這樣就有算聲請調解成功了嗎 他說對 會影響到6個月的形事告訴期嗎 他說不會 請問這樣的流程是正確的嗎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