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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小金額對方不賠償 直接說走調解

閒聊

車禍賠償金額的問題

大家好~在今年的9月20號 當時騎著腳踏車被後方四貼(不知道是不是這樣形容 反正對方是一家四口)的機車撞倒,傷勢為右手 右膝 左手挫傷,等初判表等阿等到現在可以開始談賠償的問題了(對方全責),但總支出

大家好 先前有po這篇文詢問大家賠償的金額怎麼算比較好~ 後續對方保險有賠償醫藥費這部分 跟對方告知完說會再討論 因為家裡長輩希望過年前可以把這件事處理好 所以這幾天有詢問對方結果如何 剩下的薪水$3800 褲子破損$750 藥品$700 總共$5250 請對方再賠償我 但剛剛對方說 老公(車主本人)說不接受這金額 叫我直接去走調解 我心情瞬間..有點小爆炸 是在想也沒有多少 這樣還要多走一趟程序 外加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車禍被撞 很多事情都是請教家人跟朋友 跟朋友討論完是希望我直接去提告過失傷害(6個月期限快到了) 怕到時候在調解委員會上對方會哭窮不賠 我自己也有點動搖 因為真的很生氣 但家人說會在幫我想辦法qq 也想詢問版上的各位有甚麼樣的提議或幫助可以告訴我 謝謝(土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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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 剛剛有去派出所了 但警察有先詢問過我有沒有做調解 說如果真的提告了 沒先做調解 後面會再轉到調解那去排隊(因為看你是車禍小案件) 未來調解不成立可以再做提告 這樣 所以當下他有請我填轉介調解意願單 會轉到交通分隊查資料 再到區公所去 後來我有回去問他 這樣就有算聲請調解成功了嗎 他說對 會影響到6個月的形事告訴期嗎 他說不會 請問這樣的流程是正確的嗎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