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詢問

家裡大概八年前左右曾經申請中低收,那時母親剛離婚,沒錢就去申請中低收,當時負責人員要求每筆轉帳金額的去留都要給他收據做證明(包含向他人借的錢) 後來想當然沒過 依照當時經濟來源只有媽媽,然後我和我弟都未成年,家中只有機車,也沒有不動產 那麼現在還會要求提供金錢去向的收據證明嗎? 家庭收入是算幾年內的(因為媽媽的工作剛沒有,兩個月了還沒找到工作 家裡就只有我在半工半讀(只有假日打工 弟弟還在讀書 那麼這樣有機會申請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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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弟弟成年了嗎
B1-1 打1957或去區公所問 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費1.5倍」,且動產與不動產未超過標準者。2026年(115年)標準大致為全家人口平均每月收入不超過23,273元~29,635元(視縣市而定),動產限額約14.4萬元、不動產限額約578萬元。申請需檢附戶籍資料向戶籍地公所申請,可享老人津貼、健保費補助、子女學費減免等福利。 2026年(115年度)中低收入戶申請條件 各縣市標準略有不同,以下為一般性標準: 家庭收入: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以台北市為例,需在29,635元以下;一般縣市則約在23,273元左右。 動產限額: 全家人口的存款、股票及投資,每人限額約在14萬4,000元以內。 不動產限額: 全家人口的土地及房屋價值,總值不超過578萬元~992萬元(視縣市而定)。 中低收入戶主要福利內容 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後,可申請以下相關補助: 老人生活津貼: 符合條件之65歲以上長者,每月發給津貼(如臺北市約4,164~8,329元不等)。 健保費補助: 減免中低收入戶家中人口的健保自付額。 教育補助: 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學雜費減免或生活津貼。 看護補助: 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之看護費用補助。 租屋補助: 部分縣市針對中低收入戶提供租金補貼。 申請方式與流程 申請人: 同一戶籍具行為能力人代表提出申請。 檢附文件: 申請書、身分證、戶口名簿、郵局存摺影本、財產所得證明等。 申請窗口: 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會課。 查詢管道: 可洽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或致電1957福利諮詢專線查詢相關規定
B2(已編輯)
1.現在還會要求提供金錢去向的證明,請在繳交存摺明細進行手寫註記 例如某筆存入金額是借款、家扶助學金等 2.家庭收入是計算近一年內的 公所審查是以國稅局資料為準(115年申請看113年資料) 你的媽媽是失業狀態,請檢附離職證明或就服站失業證明,這樣原則上就不會計算之前的薪資所得 3.申請中低收是計算家庭人口和所得 你的家庭應計算人口包含媽媽(申請人)、你、弟弟、外祖父母,已過世者不計算 所得計算項目包含薪資、打工、勞退等 動產計算項目包含機車、向他人借款等 另需注意,申請中低收不計算負債,故不能主張償還債務導致生活陷入困境 --------- 1.現階段你的媽媽可申請的補助 (1)弱勢兒少補助,這項補助和中低收不衝突,計算標準也較為寬鬆 (2)就服站申請失業補助 2.你的父母離婚,爸爸仍有扶養未成年子女(弟弟)的義務,媽媽應向法院提出支付扶養費的訴訟 這部分可詢問法扶,如果之後通過中低收,可持中低收證明申請法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