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大概八年前左右曾經申請中低收,那時母親剛離婚,沒錢就去申請中低收,當時負責人員要求每筆轉帳金額的去留都要給他收據做證明(包含向他人借的錢)
後來想當然沒過
依照當時經濟來源只有媽媽,然後我和我弟都未成年,家中只有機車,也沒有不動產
那麼現在還會要求提供金錢去向的收據證明嗎?
家庭收入是算幾年內的(因為媽媽的工作剛沒有,兩個月了還沒找到工作
家裡就只有我在半工半讀(只有假日打工
弟弟還在讀書
那麼這樣有機會申請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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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 打1957或去區公所問
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費1.5倍」,且動產與不動產未超過標準者。2026年(115年)標準大致為全家人口平均每月收入不超過23,273元~29,635元(視縣市而定),動產限額約14.4萬元、不動產限額約578萬元。申請需檢附戶籍資料向戶籍地公所申請,可享老人津貼、健保費補助、子女學費減免等福利。
2026年(115年度)中低收入戶申請條件
各縣市標準略有不同,以下為一般性標準:
家庭收入: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以台北市為例,需在29,635元以下;一般縣市則約在23,273元左右。
動產限額: 全家人口的存款、股票及投資,每人限額約在14萬4,000元以內。
不動產限額: 全家人口的土地及房屋價值,總值不超過578萬元~992萬元(視縣市而定)。
中低收入戶主要福利內容
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後,可申請以下相關補助:
老人生活津貼: 符合條件之65歲以上長者,每月發給津貼(如臺北市約4,164~8,329元不等)。
健保費補助: 減免中低收入戶家中人口的健保自付額。
教育補助: 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學雜費減免或生活津貼。
看護補助: 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之看護費用補助。
租屋補助: 部分縣市針對中低收入戶提供租金補貼。
申請方式與流程
申請人: 同一戶籍具行為能力人代表提出申請。
檢附文件: 申請書、身分證、戶口名簿、郵局存摺影本、財產所得證明等。
申請窗口: 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會課。
查詢管道: 可洽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或致電1957福利諮詢專線查詢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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