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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 娩假與安胎假請教

已問學校人事,但還是有些疑問,希望前輩可以解答。 1.預產期與產假都會在上班日,不會跨到寒暑假。人事說「一次請畢」我理解,但是這42天「不扣除週休與國定假日」。 但我網路上看到是「可以扣除週休與國定假日」,翻了法條只提到「不可扣寒暑假日數」。 懇請釋疑…因為有沒有扣除差不少天數,謝謝 2.我還有產前假尚未請,目前約莫需要請一個月的安胎假。 人事說「把產前假,跟這學期的事病假14天」請完,才能進入延長病假性質的安胎假。 Q1.那我之後回來,不就表示沒有任何假可以請?但育兒不可能不請假😭 Q2.安胎假隸屬病假,但不是獨立於14天之外的嗎?就好比家庭照顧假隸屬事假,但獨立於7天之外,只是超過7天事假要按照比例扣薪?能先把產前假請完,就直接安胎假嗎? 還是必須把公定的14天一年份假請畢,才能啟動安胎假別呢? 還是希望可以盡量保住考甲與留些假給寶寶,此外我只想到家庭照顧假了🥲 已經少子化,但還是為此焦頭爛額呀⋯⋯非常謝謝前輩們的幫忙。
留言
正在育嬰留停的我路過~ 我是去年9/1開始安胎到生產,事病假全部先請完,系統有一個安胎事由可以勾選,全部都是公費排代。 後續進入「延長病假」,學校主任請我寫簽呈給校長主任蓋章,就可以線上點延長病假,因為是安胎事由,不會影響考核。 生產當天如果剛好是上班日,就開始請娩假,我是直接按照系統指示請完規定日數,接著育嬰留停。 如果娩假結束直接上班的話,我就是剩下補休可以使用。 以上,因為考核要等九月,就沒辦法回答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