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次曝光

#教師 育嬰留職停薪只能以學期為單位嗎

如題~ 其實已經有看到法條是說可和學校協商起訖日期 但因為我的狀況是 我大概在1月初時會結束娩假,然後接著育嬰留停 人事的說法也是訖日通常都是以學期為單位 所以理論上我應該要請到7/31 由於育嬰留停津貼只有6個月 我7月時應該會面臨無薪的狀態 但因為我們學校的代理員額足夠 所以並沒有用我的缺來聘代理 我想到的是 在不會影響到他人權益之下 我屆時有沒有可能提前在7/1復職 目前人事是跟我說因為不知道下學期屆時開代理狀況 可以到時再說 我也明確表達如果有代理的話 我絕對是以不影響他人權益為優先請到7月底 但如果沒有人會受我影響的狀況下 我還是想為自己爭取看看(育兒所費不貲啊😭 想問如果最後真的沒有用我的缺來開代理的狀況 之後還有可能誰請提前復職嗎? (人事目前是都叫我先寫請到116.7.31,座標臺北市學校🙏🏻)
愛心
哈哈
5
4
全部留言
問過三個學校的人事,結束日必須是1/31,7/31
一月初後把事病假補休請完到寒假,從2/1開始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