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這次罷工的一點看法(文長)

我打算分兩個方面來談,首先是關於這次長榮罷工的個案討論,再來就是對於「罷工」這件事情談一談。 一、長榮空服員罷工事件 (一)背景說明 首先要來個前情提要,長榮航空一直是一家在勞動權益方面非常有爭議的公司: 1. 長期壓制工會成立 有很長一段時間,長榮在業界知名的項目之一是「沒有工會」。據說從前新進員工甄試時,一定會被問到「是否支持成立工會」的題目。 直到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成功,才激勵長榮航空員工加入各種「職業工會」,也促成了長榮自身「企業工會」的成立。 延伸閱讀:
2. 只有空姐,沒有空少 雖然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明文規定招募員工不得因性別有差別待遇,但事實上長榮航空雖然沒有明目張膽在招募條件寫上「限女」二字,但男性去應徵長榮空服員是不可能會被錄取的,長榮航空長期以這種鑽法律漏洞的方式造成了實質上的職場性別歧視。這也造就了長榮航空四千多位空服員只有一名男性,而且不是長榮錄取的,是從立榮轉來的。 3. 屢次違反勞動法令,2017年至今已被裁罰多達12次 這沒什麼好說的,都是白紙黑字的紀錄,可以自己查。
4. 唯一不懼颱風的航空公司 2016年梅姬颱風侵襲臺灣,各航空公司基於飛安紛紛取消航班。唯有長榮航空照樣飛給你看,然後因違反民航法被民航局裁罰120萬。這不但有飛安疑慮,也是讓自己的員工去玩命。
(二)從協商到罷工 對於每次罷工都被說成「突襲罷工」,我感到非常奇怪。尤其今天造成旅客不便和地勤壓力,完全是資方早就知道罷工會發生卻沒有妥善安排導致的,結果大家在指責勞方? 例如今年2月8日起的華航飛行員罷工,其實我早在2月5日就知道他們準備要罷工了。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我那天剛好搭華航,華航在飛機上發報紙告訴我的啊,當時華航還信誓旦旦說會把旅客送到目的地,怎麼一罷工就指責是無預警罷工、損害旅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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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期協商 其實長榮空服員已經跟資方協商很久了,到了四月中旬,因為資方對於「禁搭便車條款」不願讓步,所以工會宣布五月份啟動罷工投票。也就是至少距今兩個月前,資方就完全可以掌握到勞方準備要罷工了。
2. 罷工投票 工會由5月13日至6月6日舉辦罷工投票,確認以極高比例通過合法罷工門檻,取得罷工資格。 對,6月6日時,資方就已經確定勞方取得合法罷工權,隨時可能罷工。
3. 罷工前夕 這就要善用google了,很奇妙,罷工前夕所有的媒體都知道勞方「罷工在即」,只有資方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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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進入罷工 1. 工會訴求 我上網找到空服員工會訴求如下: (1) Per Diem應調高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非會員不得比照適用。(提高津貼) (2) 東京、北京、金邊、胡志明、哈爾濱、瀋陽、呼和浩特等9條航線改為過夜班。(改善疲勞航班) (3) 開放本會參與會員的人評會等懲處機制,並有發言及表決權。(勞工參與公司決策) (4) 開放勞工參與公司治理,提供經營必要資訊。例如:工會參與推派獨立董事或增設勞工董事。(勞工參與公司決策) (5) 國定假日出勤應給付兩倍工資。(提高工資) (6) 各航班派遣外籍組員不應超過2人。(保障本國籍員工) (7) 給予本會理監事、會員代表會務公假。(會務公假) (8) 變更空服員現有勞動條件與工作規則應事先與本會協商。(勞工參與公司決策) 宣布罷工那天,只談到第1點確定破局,工會就宣布罷工。 為什麼「禁搭便車條款」這麼重要?工會成員出來為大家爭取權益是要承擔風險和代價的,至少至少都要繳交工會會費,嚴重一點例如這次罷工,就要承擔罷工期間沒有收入以及事後資方可能藉故清算的風險。如果大家不用加入工會就能搭便車享受工會的各種福利,以後誰還要加入工會?誰還要參與工會活動?工會自然就會瓦解,再也沒有對抗資方的力量。因此,我認為「禁搭便車條款」是絕對不能讓步的。 延伸閱讀:
爭議比較大的是第4點的「勞方參與公司治理」,也是不少人對於這次罷工最質疑,甚至因此反對罷工的一點。很多人覺得要求一席董事太過分,但其實我認為如果放到長榮勞資關係的脈絡裡,以長榮航空的紀錄而言,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勞方會提出這種直接參與公司治理的要求。但任何談判總是這樣,像是日常生活中最常出現的談判就是買東西殺價,你一開始開的價碼絕對是不可能成交、甚至對賣方絕對不利的價位,然後彼此讓步,最後達到一個可以成交的價格。幾個月前的華航飛行員罷工也是這樣,所以我並不排除勞方會在這一條做出某些讓步的可能。 2. 罷工糾察線 這次罷工在新聞上出現了這個畫面:工會成員封鎖南崁總部前道路。
先姑且不論事實上聯外道路不是只有被封鎖的這一條啦,而且後來經過協調,工會還是有讓出車道,我要說的是「罷工糾察線」。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罷工時得設置罷工糾察線,這同時也是勞方的武器之一,畢竟如果只是消極的「不上工」,那對資方能達成的壓力真的太小。例如2016年的合正科技罷工事件,勞方直接把罷工糾察線設置在廠區大門,不讓公司進出貨料,成功在隔天就讓資方讓步。
罷工糾察線是法律允許設置的,也是法律授權勞方運用的武器,所以這次你會看到警方只是在場隔開雙方維持秩序,不做任何驅離或過分干預的動作。2017年普來利罷工事件,新竹市警局曾因對勞動法規太過陌生,竟然強制驅離罷工糾察線並逮捕工會幹部移送地檢署,結果只好出來開記者會道歉認錯。
3.罷工是貪婪自私、是為了錢? 罷工本來就是爭取勞動權益的一種手段,而薪資待遇正是勞動權益的核心一環。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也爭取了「外站津貼每小時從2美元提高到5美元,非會員不得享有 」的訴求。 事實上,薪資本來就是國際上最常出現的罷工訴求,這一點都不奇怪,不需要也不應該汙名化。如果罷工不能爭取薪資待遇,那世界上應該九成九以上的罷工都會消失。
二、關於罷工 這邊我想談的是一些每次罷工都會被拿來談的通論性議題。 (一)不爽不要做? 我懶得回應的時候都會說:「那既然很爽,你快去做。」事實上我們知道,絕大多數的勞動者不是因為「爽」而工作,我們會工作做主要是為了賺錢、為了提升生活品質。辭職或跳槽固然也是選項之一,但為什麼團結起來爭取更好的權益就不能列入考量呢? 其實我覺得這和戒嚴時期的臺灣有點像。如果你不滿意一黨專政,你可以移民到國外,不是嗎?但一方面多數人可能因為各種因素而無法移民,就像多數人不太可能說辭職就辭職一樣。另一方面,為什麼爭取民主自由就不能列入選項呢?正是因為有很多人選擇站出來爭取權益,所以我們才有今天的自由民主,不是嗎? (二)抗爭不要影響到別人? 基本上這是一句空話,只要是抗爭,一定會造成影響。「如果罷工不會影響他人,那叫請假。」 不知道大家記不記得,幾年前麥當勞在夜間時段有大薯買一送一的優惠,那為什麼後來沒有了?因為2015年美國西岸碼頭工人大罷工,造成國際馬鈴薯大缺貨,連太平洋彼岸的臺灣都受影響。
再談談從前臺灣民主化的經驗。1987年,民進黨發起國會全面改選大遊行。在那個鐵路還在中華路中間通過的年代,直接以人海癱瘓了縱貫線鐵路。當天又是行憲紀念日連假,造成臺鐵西部幹線嚴重誤點,影響大量旅客。
但我們知道,正是因為影片裡這些旅客的不便,還有接下來好幾年間許許多多人的不便,我們才能爭取到臺灣的民主。 更何況這次罷工並不是橫空出世的產物,依據臺灣的勞動法令,只要是合法罷工,一定要經過一連串的程序。所以如先前所提,這並不是無預警的突襲罷工。即便航空公司故意擺爛,旅客自己也可以先做好一些準備,先購買罷工會賠的旅遊不便險、準備好備案等等,把影響降到最低,下面這篇可以參考。
資方這樣的不作為,就導致旅客的怒氣,然後讓旅客認為空服員損害旅客的權益,以及造成空地勤之間的分化對立。但是事實上賣你機票的是長榮航空、要負擔履約責任的也是長榮航空,不是工會,要責怪也要找對對象。長榮航空連颱風都能飛了,你跟我說兩個月前就知道要罷工卻無法處理?不好意思我實在無法理解。更何況在歐美國家,因罷工耽誤行程根本是常態,也可能飛機降落了結果遇到機場罷工,所有人關在飛機裡不能下去。
(三)罷工預告期? 臺灣目前沒有法定的「罷工預告期」,那是因為在臺灣要罷工必須經過相當冗長的過程,完全足以達到預告罷工的效果,所以我才會說資方根本在兩個月前就知道勞方在籌備罷工。甚至到罷工前夕,各家媒體都知道「罷工在即」,只有資方裝死說被突襲。 我並不贊成「罷工預告期」的立法,或者說我目前並不贊成任何對於勞方增加限制的行為。各位捫心自問:臺灣的勞動環境好不好?敢站出來爭取權益的勞工多不多?如果這兩個答案都是「不」,那為什麼還要對勞方爭取權益的行為增加更多限制?更何況問題根本不在什麼罷工預告期,難道資方真的不知道勞方在準備罷工以及之後的「罷工在即」嗎?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已經出社會工作幾年了,也見證過甚至親歷過各種光怪陸離的勞動慘狀。這次的罷工有兩個重要指標,其一是空服員已經算是各行各業中比較不容易被取代的一群了,畢竟如長榮航空訓練一個空服員就要12週,所以要馬上生出一批空服員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連這些不容易被取代的人出來罷工都失敗的話,將來其他的勞動者面臨勞動困境時又該怎麼辦?第二個重要指標則是長榮航空資方長期對於勞動權益的忽視,這我已經寫在最前面了,不贅述。如果這次是這樣的資方獲勝,那未來臺灣的勞權又該怎麼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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