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男事件

個人覺得 確實有繳錢用健保沒啥問題啦 但為了搏眼球去自殘 就真的只是浪費醫療資源呀 酒駕仔撞樹撞到醫院去 還不是被罵活該 怎麼到你這自殘就不算 不能接受別人批評? 然後滿口他媽的他媽的 多講幾個他媽的是有比較帥嗎? 看就知道你的素質等級就在那 真的不懂為什麼還能被護航 以下開放理論反駁 腦粉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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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可是有分必要與無必要 且兩者性質不同 我拿工人舉例 我認同總要有人扛著危險去蓋房子 不然社會大眾會沒有房子住 這是必要且沒辦法的事情 他們的受傷也絕對不是浪費資源 但瘋男他可以不自殘 且還不影響任何人 如果有工人在工地故意拿槌子敲手結果送醫 那哪怕他是工人也一樣浪費資源呀 兩者是不能比的 他們的根本就不一樣 而不是所有「知道危險還做」都是浪費資源 你提的範例從性質上就已經是不同東西了 我相信小偷闖入家裡結果被打傷 你也會覺得活該 浪費醫療資源吧? 因為打從一開始他就不應該做啊 至於用不用健保 說實話身為台灣人用健保沒對沒錯 但是 誰會想花時間 花資源 花錢 去治一個自殘者? 你有時間 有錢看病 那醫生呢? 護士呢? 少一點這種人去醫院 讓他們輕鬆一點不好嗎? 有繳錢就可以嗎? 那我去點一堆食物然後浪費 我難道就不會被批評嗎? 有「我有繳錢為什麼不行」這樣的想法 反而才是奧客心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