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淨山 有人提醒仍清掉「日治駐在所遺跡酒瓶」 考古專家、學者急了
國立宜蘭大學
更新/公司CEO非道歉說明+網紅道歉聲明+公司陳先生道歉說明+林務局說明
B68 B85 B126
還是沒有解釋為什麼至少2位山友提醒後,為什麼沒有做出相對的應對跟檢查?
山友見證玻璃瓶掉落碎裂、下架的影片中有把垃圾袋當藍球丟,是不是造成僅剩3個主因?其他都碎了?
多天前就有其他網友再次提醒,為什麼第一時間沒做出行動去追?炎上了,第一時間卻發表毫無追回行動的聲明?忙著刪除留言? 鎖留言? 改影片? 下架影片? 
原文/
為什:麼不用把「酒瓶」 找回來、放回去呢?
就只會講發表聲明,講講沒意義的話
光說不練,怎麼不趕快如何追回古物拍成影片呢?
現場已經有山友( B13 、 B13-3 )提醒日文標示是文物了,但還是執意不聽?
步道有告示牌寫著(內有酒瓶)
圖/
圖/
她們是看不懂字? 還是看不懂圖? 或是只忙著拍片賺流量?
這麼多人包含帶團嚮導會經過至少2次,真的沒有人稍微看下告示牌嗎?
網紅影片中這告示牌也是出現至少2次,真的是為了教育目的而拍片嗎?
他們都知道林務局最近都來清理過了,為什麼林務局要留下這麼多酒瓶不順便清,難道她們沒有一絲疑惑嗎?去Google看看嗎?
Google 第1個結果就寫得很清楚了
PS.那不是酒瓶,(PS.部分)那是日本醬油玻璃瓶 B15
1百多公斤全部都被她們當作海X根?
更多瓶子介紹 B63-11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103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三十六條規定遷移或拆除古蹟。
二、毀損古蹟、暫定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
三、毀損考古遺址之全部、一部或其遺物、遺跡。
四、毀損或竊取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
五、違反第七十三條規定,將國寶、重要古物運出國外,或經核准出國之國寶、重要古物,未依限運回。
六、違反第八十五條規定,採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壞自然紀念物或其生態環境。
七、違反第八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可惜罰不到,林務局沒完善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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