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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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有沒有人懂為什麼判決是傷害致死而不是惡意致死?

彩虹

謝謝臺灣1號 讓我再一次傷害

距離上一次感情是3年前,玩咖的對方出軌。難得我新的一年開始打起精神再一次認識別人,雖然認識了很多各種各樣的人,但我下意識推開希望維持朋友關係。有一個人慢慢地破開我的心房,最後就答應了成為情侶。但是維持

感情

一巴掌換來傷害罪保護令跟徹底的被清算踢出我的生活

我打算寫個日記紀念這特別的一天,雖然通常我確實可以寫出文情並茂的好文,今天打算用時間記錄的方式表達這48小時的突發事件;其實我早覺得雙方諸多不適合,只是真的平時忙於賺錢工作焦頭爛額下班就累得要命;感情

沒有更多內容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