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汽車板我愛吃鍋4/1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4項, 在重大超速或危險駕駛時,車主也可能被連帶處罰。在重大超速或危險駕駛時,車主被連帶處罰。但現實中常發生:車牌被冒用,如:AB 車輛,車輛借人卻違規車主有舉證應盡告知原則,如:車主是父母實際駕駛人孩子及多元化計程車,非車主駕駛,如:竊盜,結果卻是 沒31
F汽車板我愛吃鍋3/30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4項, 在重大超速或危險駕駛時,車主也可能被連帶處罰。但現實中常發生:🚗 車牌被冒用,🚗 車輛借人卻違規,🚗 非車主駕駛,結果卻是 沒開車的人也被罰。依《行政罰法》第7條:👉 沒有故意或過失,不應處罰。因此提出政策建議,希望讓交通處罰制度 更公平合理。只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