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你們會願意在一間私人關係可能比工作能力更重要的店上班?如果遇到這種問題,除了離職之外,還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嗎?
想問大家:
1 、遇到主管不正面處理問題,反而要求員工體諒他的家庭壓力時,你們會怎麼做?
2、如果不想直接離職,除了溝通之外,向更高層反映或尋求勞工局協助,還有其他更好的解決辦法嗎?
(此篇較長,感謝大家耐心看完🙏)
我在老闆經營的台北加盟店做了快五年,當時台北店經理與另一間分店的女工讀生發展私人關係後,對方開始來支援我們店,後來在排班上,雙倍薪資的班及工作內容相對單純的班,都讓我覺得有明顯差別待遇。
更讓我不解的是,對方轉正職不到三個月,就領到了按全年計算的年終獎金。
過程我也無數次提出我的疑問,但最終就是沒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後來剛好老闆自創品牌,在林口開店,台北店經理問我能不能過去支援,我就離開了台北店到林口工作。
再來是林口店。
原本店裡排班很有彈性,直到店經理的老婆以工讀生身分進來支援並接手排班後,事情就變了。雙倍薪資的班經常排給自己,早班自己上,卻完全不做閉店。我當時還有平日正職工作,從中壢通勤到林口,偶爾因塞車晚幾分鐘到,一開始就有事先說明,雙方也講好晚到幾分鐘就晚下班幾分鐘。原本都能互相配合,後來卻反過來拿我的準時問題、配合度說嘴。
我反映排班問題很多次,店經理卻常常說自己還要帶老婆、小孩來店裡幫忙,很辛苦。
但我真的想問:這跟其他員工有什麼關係?你有家庭、有小孩要照顧,我們就沒有嗎?為什麼主管自己的家庭壓力,最後卻要其他員工承受不公平的工作分配。
更矛盾的是,他老婆有時會說自己不缺這份工作的錢,也不是真的很想上班,但雙倍薪資的班還是經常排給自己,閉店卻完全不做。
我反映多次,最後得到的卻只是兩個半到三個小時的閉店班,根本沒有真正解決問題。
我在林口店待了將近兩年,離開後,她的時薪又調高了,而在主管會議上提出調薪建議的,竟然是台北加盟店的店經理。一個一年去林口沒幾次的主管,究竟是根據什麼評估她的工作表現?
我不能證明調薪與私人關係有關,但這樣的人事安排,真的很難不讓人質疑公平性。

另外,明明是打卡鐘專用的打卡卡片,上面卻有不少手寫的上下班時間、工時及計算紀錄。依我了解的情況,中間休息時間似乎也不需要打卡。她同樣是以工讀生的名義進來工作,為什麼出勤管理卻讓人感覺有不同標準?我知道手寫紀錄不代表違法,休息時間也不一定依法必須打卡。我在意的是,出勤紀錄是否真實完整,以及店內規則是否一致。
我不是不能接受別人薪水比我高,也不是不能接受別人工作表現比我好。我不能接受的是,如果私人關係影響排班、薪資及工作分配,提出問題的人還要承受各種解釋,最後甚至被說配合度不好。我曾經因為顧念情分,一次又一次相信事情會改善,但最後還是選擇離開。

希望每個認真工作的人,都能得到應有的尊重與公平對待,大家可以留言分享自己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