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車撞或多或少是沒看路

不鼓勵開車撞人 但最近發生的行人事故 不免想想 會不會跟行人沒看路有關係 因為開車轉彎時注意力在對向車 難以發現45度角的行人 然而人的視野為200-220 或多或少可以注意左右來車 連擺頭都不用 再來隔熱紙是無辜的 臺灣本身是炎熱氣候 沒有一層隔熱紙擋陽光 甚至有人在車內都會曬傷 只能說現在開車真的難開 但為了工作和載家人 也不得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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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駕駛與行人的安全,本質上是一場「保護生命」的合作,而不是誰對誰錯的對立。 ​隔熱紙能隔絕高溫,照顧車內人的舒適;但也需兼顧夜間與雨天的透光度,讓駕駛能清晰看見路況。 ~ 兩者從來不衝突,適度的透光率本身就是對駕駛與他人安全的雙重保護。 ​最圓融的解法,是駕駛在轉彎時稍微放慢、多一次擺頭確認。 行人過馬路時抬頭觀察、不低頭看手機。 彼此多看一眼、多讓一步,路就會寬許多,大家也都能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