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花蓮有名的甜點店

#更 b25 b30 b31 b36 b41 b45 b49 b50 b53為老闆打手 更可能是老闆本人 根本不是旁觀者🙄 當時說得理直氣壯 敢做就不要怕被知道啊 需要完整詳情也可以公開 ———————————————————— 聽到我朋友跟我說她試用期時薪才100我真的不知道她腦袋出了什麼問題才會接受 更誇張的是還沒有勞保 奴性堅強嗎 明明是生意不錯的店怎麼對員工該有的權益這麼苛 省個幾百幾千有必要嗎 甜點好吃又怎樣 跟她說這種店就不要做了 居然還說沒關係 老闆人很好 而且我也不想要勞保 會被扣錢 無限傻眼 考慮幫她老闆檢個舉 開放大家打醒她唉 就當作日行一善 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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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樓上兩樓跟原Po的關係啦 但就算只上一天班還是要保勞保 到底跟時數有什麼關係 再者 不管有沒有事先跟她談好 試用期時薪沒給到最低時薪就是違法 不知道違法的在大聲什麼? 就算有其他福利 該有的最低時薪還是要給到 有額外福利是你自己要給的 試用期薪資違法就是有錯 By 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