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花蓮有名的甜點店

#更 b25 b30 b31 b36 b41 b45 b49 b50 b53為老闆打手 更可能是老闆本人 根本不是旁觀者🙄 當時說得理直氣壯 敢做就不要怕被知道啊 需要完整詳情也可以公開 ———————————————————— 聽到我朋友跟我說她試用期時薪才100我真的不知道她腦袋出了什麼問題才會接受 更誇張的是還沒有勞保 奴性堅強嗎 明明是生意不錯的店怎麼對員工該有的權益這麼苛 省個幾百幾千有必要嗎 甜點好吃又怎樣 跟她說這種店就不要做了 居然還說沒關係 老闆人很好 而且我也不想要勞保 會被扣錢 無限傻眼 考慮幫她老闆檢個舉 開放大家打醒她唉 就當作日行一善 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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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5 不管原po是不是斷章取義,都已經有人跳出來救援失敗,還暴露確實只給100違法事實 你以為現在大部分留言都傾向檢舉店家是因為什麼? 不是立足點的問題 是確實對錯的問題啊 而且我覺得原po已經講的很清楚了,b35講的更清楚😂 就是店家欠檢舉 其他關於老闆態度怎麼樣我是不全信啦那也不關事實對錯 但違法在先就沒什麼好說的 護航團一直自打臉 扯些沒關係的事來鬧 看了就想讓這家店紅 b40下限下線傻傻分不清楚果然是來秀下限 有時間同情別人先同情一下你的國文老師啦他藍瘦香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