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持續吃藥治療一年多,近期因為發生了一些事導致焦慮發作,請醫生開診斷證明書請一個月的假
但醫生說因為精神病這方面沒辦法在診斷書上確切需要休假的天數,只能寫“宜休養一段時間”
導致公司不讓我用這份診斷書請病假🥹
月初就告知公司下個月想請假,診斷證明書也給了,現在月末才告知我這份診斷書不能用
我現在整個焦慮到爆炸
原本計畫好的一切都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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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護理系
你們公司的問題啊
B1
P
澄光
我覺得診斷書寫「宜休養一段時間」,是精神科醫師的標準作法,正好給了你彈性操作的空間。
這事不必硬碰硬,順著制度走就行:
請醫師加註「建議每週回診評估休養需求」,給公司核假的依據。
假單拆開送,拿同一張診斷書,一次請一到兩週,搭配回診收據,順理成章接下去。
把問題丟還給HR,直接問他「補什麼格式能過」,讓規則變成對方的責任。
先把第一週拿下來,
主導權就在你手上了。
B2
F
嚕嚕米
公司問題?????
B3
R
需要做一個謙虛的人
其他的事情敝人不懂,只是敝人覺得原po可能需要找到真正的仙師/高人(付費)提升正能量,或許有幫助。
能量低就是容易被欺負。
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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