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割頸國三生過世 待大選後連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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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更 幫大家整理一下 1.標題是為了喚醒大家的重視所以標註從重量刑 (已改正 大家都清楚台灣是法治國家 司法是獨立存在 無法被任何人事物左右的 文中也提到連署是為了修改法條 並非標題的處刑 請勿看標題下定論 2.因目前為選舉期間 須於113/1/14才能開始連署 3.理性留言給推 B33-31 B68 B74 B85-3 B97 B176 B191-1 ————————————————— 更 留言大多都看完了 下班後看到這個討論度真的還蠻欣慰的 至少這個社會還是富有正義感的 希望這起案件的關注度能夠延續至大選過後 並連署通過法案 轉正社會風氣😠 或許有些人覺得這只是一個法盲提出的無效論點 但就因有不完善的法律 不健全的體制 才需要各位一同參與並改善 其他篇文章提到私刑(如鞭刑或一輩子公開加害人資訊等方式 我也是樂意見之 或許也能藉此解決前陣子提到的兵役問題 重刑加害人一輩子服兵役 若遇戰爭 便立刻成立敢死隊 至少從某層面而言 對這個社會 這個國家還是有幫助的 可能上述想法過於偏激 但我們真的需要好好思考 如何讓我們的下一代能夠在這個環境安身立命 畢竟誰也不希望自己未來生活在一個看似開明的混世國家😓 —————————————————— 如題 2小時前的新聞 如資訊有誤請告知 會刪文 現今社會病態嚴重 竟連上學都存在著生命安全風險😰😰😰 希望在大選過後可以順利修改法令! 即便是未成年人 若觸法或涉及重大案件 也可認定為無教化可能性 一律以一般刑事處之 不適用少年法 並將案底留存 讓加害人終身都必須為自己當初的荒唐行徑付出代價!!! 若此次加害人未得到嚴厲的懲戒 往後的受害人只會多不會少 希望能透過法律還給學生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sticker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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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修法是其次 法條只不過是冷冰冰的文字 他背後的強制力實際上是國家的政策 假如今天把罪責都調高好了 那就要探討幾點: 1.調高罪責是否確實有助於嚇阻犯罪? 我個人認為假如真的能嚇阻犯罪 那三振出局法案的受刑人就不會逐年升高了 現在就一堆天生反骨 立志要當犯罪人的 所以並不是唯一解 2.罪責調高 實際上還是法官依法獨立審判 就像是殺人本刑為死刑 無期 10年以上 明明罪責都這麼重了 那為什麼還是一堆只判有期徒刑 反觀無期和死刑的判決少之又少? 我個人認為這和國家政策走向和法官獨立審判有關 3.罪刑均衡? 法官之所以能審判一個人的罪責就是因為必須超脫政黨、情緒等等不被其他因素影響而做出最公正的判決 個人認為今天這件事情在網路上會引起這麼大的民憤就是因為平常人根本沒機會去了解這一塊 但對於法官來說可能已經習以為常 所以才能不被情緒影響判決 但往往會被民憤認為判太輕 其他還有很多空間可以討論 所以我覺得這塊問題應該偏向犯罪學和國家政策有關 並不是單獨修法就能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