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割頸國三生過世 待大選後連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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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更 幫大家整理一下 1.標題是為了喚醒大家的重視所以標註從重量刑 (已改正 大家都清楚台灣是法治國家 司法是獨立存在 無法被任何人事物左右的 文中也提到連署是為了修改法條 並非標題的處刑 請勿看標題下定論 2.因目前為選舉期間 須於113/1/14才能開始連署 3.理性留言給推 B33-31 B68 B74 B85-3 B97 B176 B191-1 ————————————————— 更 留言大多都看完了 下班後看到這個討論度真的還蠻欣慰的 至少這個社會還是富有正義感的 希望這起案件的關注度能夠延續至大選過後 並連署通過法案 轉正社會風氣😠 或許有些人覺得這只是一個法盲提出的無效論點 但就因有不完善的法律 不健全的體制 才需要各位一同參與並改善 其他篇文章提到私刑(如鞭刑或一輩子公開加害人資訊等方式 我也是樂意見之 或許也能藉此解決前陣子提到的兵役問題 重刑加害人一輩子服兵役 若遇戰爭 便立刻成立敢死隊 至少從某層面而言 對這個社會 這個國家還是有幫助的 可能上述想法過於偏激 但我們真的需要好好思考 如何讓我們的下一代能夠在這個環境安身立命 畢竟誰也不希望自己未來生活在一個看似開明的混世國家😓 —————————————————— 如題 2小時前的新聞 如資訊有誤請告知 會刪文 現今社會病態嚴重 竟連上學都存在著生命安全風險😰😰😰 希望在大選過後可以順利修改法令! 即便是未成年人 若觸法或涉及重大案件 也可認定為無教化可能性 一律以一般刑事處之 不適用少年法 並將案底留存 讓加害人終身都必須為自己當初的荒唐行徑付出代價!!! 若此次加害人未得到嚴厲的懲戒 往後的受害人只會多不會少 希望能透過法律還給學生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sticker
megapx
留言
連美國 對於嚴重的未成年犯罪 一樣可以處以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台灣不要每次都學半套 導致該關的沒有被關 製造一堆無辜受害者跟 一輩子走不出陰霾的家庭
B33(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