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割頸國三生過世 待大選後連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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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更 幫大家整理一下 1.標題是為了喚醒大家的重視所以標註從重量刑 (已改正 大家都清楚台灣是法治國家 司法是獨立存在 無法被任何人事物左右的 文中也提到連署是為了修改法條 並非標題的處刑 請勿看標題下定論 2.因目前為選舉期間 須於113/1/14才能開始連署 3.理性留言給推 B33-31 B68 B74 B85-3 B97 B176 B191-1 ————————————————— 更 留言大多都看完了 下班後看到這個討論度真的還蠻欣慰的 至少這個社會還是富有正義感的 希望這起案件的關注度能夠延續至大選過後 並連署通過法案 轉正社會風氣😠 或許有些人覺得這只是一個法盲提出的無效論點 但就因有不完善的法律 不健全的體制 才需要各位一同參與並改善 其他篇文章提到私刑(如鞭刑或一輩子公開加害人資訊等方式 我也是樂意見之 或許也能藉此解決前陣子提到的兵役問題 重刑加害人一輩子服兵役 若遇戰爭 便立刻成立敢死隊 至少從某層面而言 對這個社會 這個國家還是有幫助的 可能上述想法過於偏激 但我們真的需要好好思考 如何讓我們的下一代能夠在這個環境安身立命 畢竟誰也不希望自己未來生活在一個看似開明的混世國家😓 —————————————————— 如題 2小時前的新聞 如資訊有誤請告知 會刪文 現今社會病態嚴重 竟連上學都存在著生命安全風險😰😰😰 希望在大選過後可以順利修改法令! 即便是未成年人 若觸法或涉及重大案件 也可認定為無教化可能性 一律以一般刑事處之 不適用少年法 並將案底留存 讓加害人終身都必須為自己當初的荒唐行徑付出代價!!! 若此次加害人未得到嚴厲的懲戒 往後的受害人只會多不會少 希望能透過法律還給學生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sticker
megapx
留言
他們殺了人還不覺得自己有錯== 各種刑安笑死 看了真的非常生氣 不僅對當事人和家屬造成傷害,甚至那些目擊的同學老師們也都有可能造成陰影 真的覺得殺人的同學跟教唆的女生絕不能單用退學或者關個幾年作為處置,希望國家可以以此為戒檢討現行的法律(雖然很難) 但就這件事來說他們根本不配為人😡 可以理解少年法的立意良善,希望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確實有些人值得這個機會,但那也是少數 真的該重新衡量這適用於所有人嗎?真的可以用同一個標準去衡量每位未成年罪犯嗎?結果看來是肯定不行的,支持重罰 真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從錯誤中學習:) / 補充個,沒留案底這件事只會讓他們找機會鑽漏洞,aka犯法也沒差反正我未成年不會有紀錄
B97(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