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一定要接受學生的道歉和原諒嗎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2/3更新內容放在文末
✨12/4 有更新想法在 B270-4新聞裡提到「孩子已道歉,老師還不放手,這是最壞的教育示範」議員指出軟式樂樂球棒根本不會傷人
就報導來看,員警進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可能有程序上的問題(歡迎懂法的大家幫忙解釋🥹)
但老師報案處理被市府放話要嚴懲
所以被學生動手只要學生道歉就一定要原諒嗎?所以在教育的殿堂就得自己當教材,讓學生學會如何道歉和被原諒嗎?
老師除了是老師也是人生父母養,在教學上確實應該給學生們更多的彈性和犯錯的機會,但尋求法律協助我以為是人人都有的權利
這幾年在工科學校任職,算不上資深老師,但明顯感覺到學生素質逐年變差
學生在廁所抽煙,但沒有老師看到他拿起來抽就無法懲處,即使學生滿身煙味從廁所走出來也拿他沒轍
學生滿口髒話,在老師面前更加囂張,還可以辯稱這是他的言論自由
好像被家長、學生投訴是很稀鬆平常的事,老師學校無權可管,家長學生無法無天
前幾年同事之間都還會互相鼓勵,希望能幫學生越來越好,這幾年大家都勸慰對方看開一點,管不了的就讓他們自求多福了,小心自己惹禍上身,被投訴和懲處
滿懷熱忱和初衷走進來的的教育環境,怎麼就變成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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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更新
謝謝大家的留言,即使教育環境不友善,仍然有很多人在默默關心這個議題和維護老師的尊嚴及權益🥺
就現有的新聞報導,很難還原事件的真實過程,也難以得知較嚴重的過錯方是誰,程序有瑕疵,那就檢討程序
但只想就「老師不接受道歉而報警,是最壞的教育示範、不適任教師,並主張嚴懲老師」及「樂樂球棒是軟式的,不會使人受傷」來討論
我想法律是人人都能使用的自保工具,同樣的,如果學生有受傷的事實,也能訴諸法律,自有人調查和做出裁決
但不應用高道德標準綁架老師,譴責老師報警處理的行為,除了教道歉,能讓學生學會承擔自然後果我也覺得很帥✨
從小被教育道德是崇高的,法律則是人人該遵守的最低門檻
因為身為老師,就要被高標準地要求容忍甚至無法通過法律門檻的行為、被批為不適任教師,這我不能認同
身為縣市首長,推託是資訊不明,不能維護人人應有的權益,也不針對這句話道歉和回應,這我也不能認同
✨✨推 B4 B6 B26 B31 B56 B79 B102 B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