籠裡出生的鳥,覺得會飛是一種病
這篇是回覆待轉大富翁的「你們違法」、「你們擾民」、「你們可以抗議但不要影響別人」而寫的
文章有點長,但麻煩花個五分鐘讀完再罵。
「你們女人就是不能投票。妳們不爽就去選立委,法律修改之前就是要守法」
「我也不喜歡國語啊,可是政府說不可以說母語就是不可以。你不爽去修法,修法之前就是要遵守法律」
「我也不爽政府啊,但政府說不能罵政府我們就不該罵。那麼想罵就移民去其他國家啊,要守法」
「我也想民主啊,但政府說不能啊!你想投票就去當總統,法律修改之前我們就是要乖乖遵守」
聽起來很奇怪嗎?
那換成這樣好了:
「規定就是規定」、「不爽移民啊!」、「不爽出來選啊!」
以上的言論是否就變得似曾相似?
但是,
如果你現在看到女性上學受教育,會覺得她們都是在「敗壞社會風氣」嗎?
如果你現在聽到有人講台語、說客語或是其他任何「非國語」的語言,會覺得他們「不愛國」嗎?
如果你現在知道有人意見和你不同,會認為他的是在「顛覆國家」嗎?
如果你在大選前收到選票通知單,會覺得這個國家要滅亡了嗎?
那你知道嗎?
73 年前,中華民國的女性是不能投票的。
35 年前,中華民國的國民是不能說母語的。
33 年前,中華民國的國民是沒有言論自由的。
24 年前,中華民國是不能直接民選總統的。
權利本來就不會憑空從天而降、
爭取權利的過程「本來就會影響到別人」。
事實上,
很多時候根本不是「爭取權利」而是「要政府把權利『還給』人民」
別忘記課本上的「奴隸制度」在當時是完全合法的、
別忘記電影裡的「種族滅絕」在當時是完全合法的、
別忘記照片裡的「種族隔離」在當時也是完全合法的。
也千萬不要忘記,
長輩口中的「講國語要被罰錢」在當時是完全合法的、
長輩口中的「批評政府是要抓去槍斃」在當時也是完全合法的。
合法的東西本來就未必禁得起道德的考驗、
禁得起道德檢驗的東西,本來也就未必會合法。
永遠不要把一個法律或是規定當作道德標準。
是對還錯?麻煩自己獨立思考再判斷。
「可是法律修改之前,就是要ㄗㄨ........」
等等你知道嗎?
「待轉大富翁」根本完全不違法。
如果一群人「不斷遵守交通規則」而去兩段式左轉的結果竟然會造成馬路癱瘓,那該被檢討的究竟是「守法的人」?還是「交通規則」本身呢?
大家可以仔細的思考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