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轉發被告妨害名譽
今天家人跟我說收到一張我被告妨害名譽的通知書 立馬打電話去警局詢問 警察感覺不想透露是什麼事情 只說我在某個時間轉發了一篇threads的貼文到dcard 然後就被告了 那篇文現在我自己去找是找不到
今天家人跟我說收到一張我被告妨害名譽的通知書 立馬打電話去警局詢問 警察感覺不想透露是什麼事情 只說我在某個時間轉發了一篇threads的貼文到dcard 然後就被告了 那篇文現在我自己去找是找不到
通姦都能廢了,憑什麼公然侮辱跟誹謗就不能廢?現在網路平台那麼多,討論事情比較激烈也是合情合理,導致的就是一堆人經不起他人嘲諷或批評,動輒前往警局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最後不起訴比率佔超過7成,浪費檢警時間
大家好,我是優妮律師🌸,最近有不少民眾諮詢妨害名譽案件,很多人一聽到被告了就非常慌張,擔心自己是不是馬上要面臨坐牢或留下前科。實際上,在目前的司法實務與憲法法庭強調言論自由的趨勢下,刑事妨害名譽(公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