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牆法law陳道長6 天臉書筆戰互嗆誰是先生事?妨害名譽+違反個資法雙重控告,律師助攻獲不起訴處分!💬 臉書帳號匿名互嗆,竟然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來聊聊這起「妨害名譽+個資法」案件 ⚖️,🔍 案情簡述(已將當事人姓名、帳號等資訊全部匿名處理):A小姐與告訴人B女士因先前另案訴訟而結怨,雙方在臉書社團以672
法律人板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8/13#討論 大法官敢廢通姦,不敢廢妨害名譽?通姦都能廢了,憑什麼公然侮辱跟誹謗就不能廢?現在網路平台那麼多,討論事情比較激烈也是合情合理,導致的就是一堆人經不起他人嘲諷或批評,動輒前往警局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最後不起訴比率佔超過7成,浪費檢警時間2543101
心情板匿名10/20有人曾被大公司告妨害名譽的經驗嗎?(更新)週六颱風假,警察局還是有上班,但警員好心的說他過幾天再聯繫我改約時間過去。高敏感的我原本還在自責是不是不該為了保護自己而在網路上留下痕跡的。但這兩天有好幾位版友中立的建議,受教了!,這禮拜收到184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