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板國立東華大學10/4台男在酒吧脫上衣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之2,以在公共場所裸露、妨害善良風俗進行偵辦,最重可處6000元罰鍰。酒吧負責人涉妨害風化案,經檢方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圖/TVBS),「衣服來不及穿」遭盤查!酒吧外再爆衝突,當晚大批警力進入酒吧,要求所有人蹲下不得妄動。現場有民眾詢問是否可以穿衣服,員警明確表示不行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