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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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在酒吧脫上衣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之2,以在公共場所裸露、妨害善良風俗進行偵辦,最重可處6000元罰鍰。

酒吧負責人涉妨害風化案,經檢方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圖/TVBS),「衣服來不及穿」遭盤查!酒吧外再爆衝突,當晚大批警力進入酒吧,要求所有人蹲下不得妄動。現場有民眾詢問是否可以穿衣服,員警明確表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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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首例!T1球員場上鬥毆 網友不爽告發「社維法」警方介入偵辦

上禮拜發生的T1鬥毆事件,居然演變成這樣的局面😅,期盼今日明星賽不要「出槌」📌消息來自:ETtoday新聞雲,📜推薦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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