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次曝光

#懷孕 育嬰留停復職再請產假

想請益大家有沒有這樣做過 或是有沒有人資可以給我一點意見 (我只是想要保留我一點權益) 目前第一胎育嬰留停到12/25 第二胎預產期12/5 我可以跟公司說我要11月底復職,然後當天辦完事情填完所有資料後,隔天開始請產假嗎? 產假後直接再請育嬰假2年後,辦理離職!(主要是我要掛勞健保在我身上) 會想要這麽做,主要是因為公司其實沒有對員工好到會想要回去,再者之前第一胎的時候,我都已經工作滿10個月,產假2個月其實滿一年,但是竟然沒有給年終,真是心寒!(連紅包都沒有🫣) 回歸正題,該怎麼做比較恰當,是否應該要提早多久告知 要先告知所屬主管(自從我請假後已經換了3位了~我都不認識了) 還是直接告知人資(聽我同事說,現在還沒有人事。被氣走了) 還是直接告知管理部主管呢?
留言
我第一胎留停期間懷二寶,有四個月可以復職,我那時候問主管希望我回去支援工作或是接著請完二寶的育嬰留停?主管很官方的說依我意願為主,但暗示不要復職,最好請到底。 育嬰留停請起來沒問題,反正不是公司付薪水。但會差在產檢假、產假,但我還想要回公司,就算不回公司我也是做同產業,名聲不能太臭,沒把權益用到底。 你如果要這樣做,可以先問問人資,以免卡流程,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