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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
B36 真的太狂了
1.員工福利本來就可以問能不能換其他的,如果不行就不行,但至少他有提問的權利,想換就叫不要臉?
我前東家也有給我三節紅包,也有員工用餐優惠,尾牙也可以參加我還因此抽到一萬元
,還是有拿到最低薪資啊?誰說給福利就不用合法的?
2.勞保的部分我相信我 B9 打的很清楚,再者就像我 B32 說的一樣,就算只有上一天班還是要保勞保,然後你說她被辭退?那如果沒有給遣散費可以再檢舉一次了!
而且我不記得原Po有提過你說的要求勞退,我是舉我的案例,很難懂?我也不是像你說的只有網路查查只會嘴,我是實地經驗過而且也問過政府單位,連就算只上一小時也要保也不知道,還敢說我們只看網路資料?
3.假設你當初應徵外場,老闆卻突然要求你做內場的工作,本來就有權利拒絕,因為你當初應徵的不是那個職務,既然你舉志學的例子來說,就我自己應徵過的經驗,會要求洗碗的都有事先說,如果不想洗自然不會做,然後不太懂你在以偏概全什麼
總之 B36 如果不是慣老闆
就一定是_性堅強
B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