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媽媽問我為什麼要支持同婚?

其實當初只是想表達自己很感動的心情,並沒有想到後續的討論會這麼的熱烈。 真的很感謝正反方理性的發言,人本來就會先從自己的觀點出發去評論他人,藉由雙方的觀點我們可以知道對方在想什麼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點,我們不能永遠活在自己的世界不然永遠不會發現問題的所在。 在同性婚姻一定會過關的這個當口,專法或是民法成為了一個探討的重點。大部分比較激進的挺民法,著重於在於平等跟歧視這兩個字。當然對此屬異性戀的,大部分感到不以為然。畢竟如果專法真的可以有效達到同婚的目的、權利上平等、減少社會的資源消耗、而且相對完善,那麼為什麼要那麼為什麼要為了顧及少數人的想法以及感受而忽略掉了多數人的權益呢(成本耗費) B29 B36 B44 B64 B72 B87 B94 B123 B110 B123 B145 B157 B165 B168 B226 B243 B272 以上標記的樓層都有討論到法律的層面(有漏的歡迎標記我補上) 如果認真想要探討法律層面的問題可以去看。 最後,雖然我是支持的,但是不得不說有時候也許是身為少數長久以來遭受到的壓力,蠻多同性戀的朋友都是蠻敏感的。 反對不一定是恐同也許它有他不支持的理由,可能出自於法律上的考量,可能源自於自身宗教產生的背德感。 其實不論是挺還是反我們都要學會尊重。 畢竟不可能有一個人被所有人喜歡的。 謝謝你們的理性。 ••••••••••••••••••••••••••••••••••••••• 媽媽跟姐姐都不支持,並決定投反對票。 她們問我,為什麼支持? 我說:我以前也反對。覺得棒子打棒子什麼的超級噁心。可是我後來看到一些同性伴侶的感情,發現跟我們沒有什麼區別。異婚同婚的差別,只在於做愛的方式不一樣而已。 但是我還是覺得有礙觀瞻,於是一直努力找一個又一個的反對理由。卻發現每一個看似正當的理由事實上是多麼的莫名奇妙。 我找不到反對的理由。 我和媽媽姐姐進行了一場激烈的辯論 剛剛媽媽打給我說,她被我說服了,正在繼續說服他的同事們。 姐姐也跟我說,他幫我拉到了三票。 好感動,好欣慰。
留言
B157 1.你給的法案中,有完全不用推定婚生的、有用意定的推定婚生的,但不論是哪一種,你剛剛舉的例子,是在同婚婚姻存續中,有配偶的生母與沒有婚姻關係的生父用意定的方式適用推定婚生,這是邏輯上奇怪的事情,不僅生父生母之間沒有婚姻關係卻可以婚生推定,而且還是適用在異性戀上…… 所以不論是哪個法案,你舉的例子都是有問題的。 2.認領跟強暴而生子的關聯性在哪裡?認領是在解決生父不願意對孩子負義務的情況,跟保護女同志被迫懷孕有什麼關係……你真的懂什麼是強制認領嗎? 3我在講認領你在講收養……認領關乎到血統獲知權,而收養是法律擬制的血親,生父「不能」收養自己的小孩,這是法律的規定。難道又要為同婚創個例外?那麼立專法比較快 4,對啊,修民法有民法的基礎在可以討論,立專法也有民法的基礎在而可以參考民法啊!既然你對法律不了解(我也不敢說我了解),在不懂法律體系以及各個法條間的牽連之下,何以認為修民法比較好呢?剛剛我們討論的同婚問題都沒有解決(況且這只是一小部分),看起來還要為同婚設一堆例外,這樣修民法真的有比較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