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媽媽問我為什麼要支持同婚?

其實當初只是想表達自己很感動的心情,並沒有想到後續的討論會這麼的熱烈。 真的很感謝正反方理性的發言,人本來就會先從自己的觀點出發去評論他人,藉由雙方的觀點我們可以知道對方在想什麼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點,我們不能永遠活在自己的世界不然永遠不會發現問題的所在。 在同性婚姻一定會過關的這個當口,專法或是民法成為了一個探討的重點。大部分比較激進的挺民法,著重於在於平等跟歧視這兩個字。當然對此屬異性戀的,大部分感到不以為然。畢竟如果專法真的可以有效達到同婚的目的、權利上平等、減少社會的資源消耗、而且相對完善,那麼為什麼要那麼為什麼要為了顧及少數人的想法以及感受而忽略掉了多數人的權益呢(成本耗費) B29 B36 B44 B64 B72 B87 B94 B123 B110 B123 B145 B157 B165 B168 B226 B243 B272 以上標記的樓層都有討論到法律的層面(有漏的歡迎標記我補上) 如果認真想要探討法律層面的問題可以去看。 最後,雖然我是支持的,但是不得不說有時候也許是身為少數長久以來遭受到的壓力,蠻多同性戀的朋友都是蠻敏感的。 反對不一定是恐同也許它有他不支持的理由,可能出自於法律上的考量,可能源自於自身宗教產生的背德感。 其實不論是挺還是反我們都要學會尊重。 畢竟不可能有一個人被所有人喜歡的。 謝謝你們的理性。 ••••••••••••••••••••••••••••••••••••••• 媽媽跟姐姐都不支持,並決定投反對票。 她們問我,為什麼支持? 我說:我以前也反對。覺得棒子打棒子什麼的超級噁心。可是我後來看到一些同性伴侶的感情,發現跟我們沒有什麼區別。異婚同婚的差別,只在於做愛的方式不一樣而已。 但是我還是覺得有礙觀瞻,於是一直努力找一個又一個的反對理由。卻發現每一個看似正當的理由事實上是多麼的莫名奇妙。 我找不到反對的理由。 我和媽媽姐姐進行了一場激烈的辯論 剛剛媽媽打給我說,她被我說服了,正在繼續說服他的同事們。 姐姐也跟我說,他幫我拉到了三票。 好感動,好欣慰。
留言
1,這次公投不是在決定他們能不能結婚,因為早有748。 2,不論專法還是修民法,若只是法律名詞上的不同,但權利保障的內容是一樣的,那麼你還是可以稱它為“婚姻”啊,生活用詞跟法律用詞不一樣不是很正常嗎。 3,不要講得好像同性戀“完全不能”結婚一樣,他們跟異性戀一樣都能結婚,只不過有限制對象而已。你會說“蘿莉控的結婚的權利被剝奪了!”嗎?不,蘿莉控可以結婚啊,只是不能跟蘿莉而已。法律又不是規定:同性戀及蘿莉控者,不能為結婚之登記。 3,若你覺得跟任何人結婚的權利都該被保障,那麼你們也該支持近親婚,而不是覺得同性戀相愛而不能結婚很可憐,但近親婚不能結婚就不甘你的事,因為他們都是相愛的人要在一起啊~你若一個支持一個不支持那不是體系矛盾嗎? 而且別再說什麼優生學了,結紮就能解決。 我是覺得他們相愛又怎麼樣,這種的事情(法案)我都是反對的,相愛就要受到保障嗎?我想這只是感性牌而已。雖然反對但至少我不是有些雙重標準的,一邊支持同婚一邊打壓近親婚的假清高。